嘉德工业
地下设施检查井双层井盖
----DB11/147-2002
(节 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设施检查井双层井盖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公路及其他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可能行驶或停放的地面上的检查井井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348-1988球墨铸铁件
Cj/T3012-1993铸铁检查并盖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双层井盖
与路面齐平、衔接的地下设施检查井盖,其结构为上、下两层。
3.2
主盖
双层井盖中的上层盖。
3.3
子盖
双层井盖中的下层盖。
4 要求
4.1 原材料
4.1.1 主盖应符合GB/T1348-1988的规定。
4.1.2 子盖应采用非金属材料制造。
4.1.3 子盖宜采用玻璃钢材料制造。
4.2 主盖
4.2.1 主盖应有防盗装置。
4.2.2 支座与主盖的连接宜采用金属环链,金属环链应作防腐处理,拉力不低于30kN。
4.2.3 其它要求按CJ/T3012-1993中6.2至6.9的规定执行。
4.3 子盖
4.3.1 子盖宜设置防盗装置。
4.3.2 子盖应符合专业技术要求。
4.3.3 子盖与支座间的缝宽见表1。
表1 子盖与支座间的缝宽 单位为mm
子盖与支座缝宽 支座公差 子盖公差
4 +2 +0
-0 -2
4.3.4 子盖支座支承面宽度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子盖支座支承面宽度要求 单位为mm
检查井盖子盖净宽 子盖支承面宽度
>600 ≥15
≤600 ≥10
4.4 主盖与子盖的净距离
应为60-70mm.
4.5 限制位移
井盖支座与井筒之间应设有限制位移、调整高度、锁紧定位的装置。
4.6 双层井盖承载能力
4.6.1 主盖执行CJ/T3012-1993中6.10的规定。
4.6.2 子盖按表3执行。
表3 子盖的承载能力
子盖净宽mm 试验荷载kN 要求
>600 34 子盖完好,未出现裂纹和破坏。
≤600 28
5 试验方法
5.1 承载能力
检查井双层井盖应按成套产品(成套的井盖与支座)进行承载能力试验。
5.1.1 主盖
按CJ/T3012-1993中第7章执行。
5.1.2 子盖
5.1.2.1 子盖试验时其加载设备所能施加的荷载应不小于40kN。加载试验装置见CJ/T3012-1993中图3。
5.1.2.2 刚性垫块尺寸应为,直径297mm、厚度等于或大于40mm,上下表面平整。在刚性垫块于子盖之间可不放置橡胶垫片。
5.1.2.3 试验程序执行CJ/T3012-1993中7.3.1、7.3.3的规定。
5.2 环链拉力强度
环链拉力强度试验,使用不小于100KN的拉力试验机进行。
5.3 尺寸测量
使用精度为1/20的游标卡尺进行测量。
6 检验规则
执行CJ/T3012-1993中第8章的规定。
7 标志及证明书
执行CJ/T3012-1993中第9章的规定。